通知
正政文[2008]36号
正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切实做好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正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东亚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文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郭玉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云海 县公安局政委
王慧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潘正文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三平 县发改委副主任
安来友 县监察局副局长
武新建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运兴 县广电局副局长
唐春霞 县档案局副局长
余新洲 县保密局副局长
沈灿令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东兴 县委党校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文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正阳县人民政府政务之窗”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信息发布与更新。
(二)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条例》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对县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复议、诉讼、申诉等案件处理与统计。
(三)县监察局负责对乡镇政府及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且逾期不改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
(四)县发改委负责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县财政局负责将县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对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县保密局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指导和监督。
(七)县公安局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八)县档案局负责全县政府主动公开档案信息的查询,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县广电局负责播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信息。
(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党校负责组织全县公务员队伍进行《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 综合 政府 信息公开 机构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