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5-18 Tag: 点击:
  

县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正阳县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正阳县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正阳县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遏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坚和思想渗透,有效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耳朵”)活动反弹的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年度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高度,认清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势和腐朽文化的侵入和渗透,确保我市对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有效控制和依法管理。

工作原则: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包括卫星地面接收天线、高频头、解码器、解密卡、接收机)行为。重点打击城镇、乡村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严厉查处传输境外卫星电视等行为,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反动思想、腐朽文化的侵入,有效遏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坚击和思想渗透。

2、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不进入社会市场流通领域的有关规定,认真查处电子、电器销售门店及小杂货铺等非法销售“小耳朵”(包括其他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行为,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小耳朵”的打击力度。禁止“小耳朵”在市场流通,特别是要清查、捣毁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传销网络及流动安装组织,解决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于2007年12月15日开始至2008年1月13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12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要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广电等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综治办、广电、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共同进行整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第二阶段: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月13日为总结检查阶段。各乡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县广电局)。县专项整治办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

(一)对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的治理,由综治办、广电、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集中拆除、销毁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二)加强市场监管,对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电子、电器门店及小杂货铺等市场领域的整治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广电、公安部门配合。

(三)查处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有线电视网(站)和居民个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超范围传送境外电视节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境外卫星电视接收。此项工作由广电部门负责,公安、工商部门配合。

(四)对非法销售“小耳朵”及单位、个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设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广电、工商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正阳县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抓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织,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电、公安、工商、综治办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搞好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对非法“小耳朵”和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分出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好关键问题。各新闻媒体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加大对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私装“小耳朵”的违法性,认识到非法“小耳朵”蔓延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要把打击与防范、教育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整治效果。

(三)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准确适用法规条文,对违规行为不迁就、不姑息,严格依法办事。尤其对屡查屡犯、知错不改、抗拒执法的要从严进行处理。对整治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办汇报。整治工作要统筹兼邓,打破常规,平行作业,抢时间、赶进度,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整治成果。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相关责任,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把此项工作的开展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对工作中措施不得力、打击不及时、效果不佳的,县专项整治办要按照《河南省境外卫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评价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扣分及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正阳县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题词: 邮电 无线电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13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正阳县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玉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艳梅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县综治办主任

    孟凡军 县广电局局长

成 员:肖保平 县综治办副主任

    夏春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俊华 县工商局副局长

    夏 峰 县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广电局,夏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