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0005 |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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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阳县大春文武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正政办〔2021〕42号 | 主体分类: | 正政办 |
生成日期: | 2021-12-15 | 有效性: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精神,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维护教育公平性和公益性,让群众享受更优质教育资源,切实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有利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解基础教育发展的瓶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使正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公办学校在校生占比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规定标准。
二、目标任务
解决正阳县大春文武学校扶贫贷款、学校借贷和地产租赁纠纷等问题,规范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春文武学校民转公两次常务会议精神,依法将大春文武学校有偿转为公办学校,维护信访稳定形势,保证大春文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方法步骤
1.摸底核查。对大春文武学校土地、房屋、教育教学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核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资产评估范围。按照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除太极山庄和位于学校操场西北角的一处宅院外,学校教学所占用土地、地上房屋、教学设施设备及校园内绿化树木。
3.资产评估。财政局聘请有资质专业评估机构对大春文武学校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集体土地按集体土地标准进行评估,国有土地按国有土地标准进行评估;校园内地上所有不动产、动产按照目前现状进行评估。
4.合规合法性审查。自然资源局对大春文武学校所占用土地使用权移交给公办学校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司法部门对全部资产评估移交工作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审计部门对民转公后的资产资金审计监督。
5.学校资产补偿资金的监管:国有土地、学校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和绿化树木等资产补偿资金,按照事先与大春文武学校签定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分批支付到大春文武学校基本账户,补偿资金用于偿付大春文武学校的欠款,偿付顺序:⑴应支付给贫困户的受益资金;⑵扶贫贷款本息;⑶本校教师和学生(含学生家长)的欠款;⑷其它欠款。
集体土地资产补偿资金,支付到所在村集体账户,用于支付占地农户补偿,由袁寨镇人民政府监督分配;属大春文武学校的部分补偿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学校所欠该校教师和学生的债务。
6.学校移交及手续办理:县教育局代表县政府与大春文武学校签订办学资产移交协议。大春文武学校的资产移交后,大春文武学校(含王大春本人)要积极配合资产移交、学校注册登记、办理相关资产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大春文武学校要承诺接受对补偿资金的监管,签定监管协议,学校要独立承担自己的债权债务,移交后原大春文武学校依法注销。
7.移交后的管理:办学资产移交后,由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接管,做好新学校财物资产的管理、注册登记、资产变更、师生安置,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更好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东升为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君朝、县政府副县长刘业鹏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政府办、财政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司法局、审计局、农商银行和袁寨乡人民政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副县长刘业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国平、秦海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
2.强化责任,明确分工。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实际,现就大春文武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自然资源局:负责大春文武学校占地性质、面积进行核查认定;负责学校不动产转移登记。
住建局:负责大春文武学校房屋、地上构筑物等设施建设情况及相关手续、数量进行核查认定。
教育局:对大春文武学校债权债务、师生情况、教育教学设备进行统计清查和登记;负责接收办学资产并注册管理转公后的学校;对大春文武学校的资金进行监管,保证按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补偿资金。负责核查、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财政局:负责对大春文武学校全部移交资产分类进行评估认定;筹措对大春文武学校的补偿资金;配合教育局、袁寨乡人民政府进行资金使用监管。
司法局:负责大春文武学校民转公工作全过程的合法合规情况审查。
审计局:负责大春文武学校民转公工作中资金资产的审计监督。
乡村振兴局:负责贫困户受益资金的发放。
征收办:负责依法对国有土地房屋进行征收补偿。
金融办:负责监督补偿资金的还贷。
农商银行:配合教育局对大春文武学校的补偿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袁寨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大春文武学校与村群众土地租用、补偿、征收等工作;维护学校教学环境,维护当地村民信访稳定;负责集体土地补偿资金的监管分配。
3.严格要求,加强监督。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大春文武学校民转公领导小组的分工和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各自的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和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司法、审计部门全过程依法加强法规监督、监管,使此项工作依法顺利推进。对工作不重视、不认真,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正阳县大春文武学校民转公领导小组名单
2021年12月10日
正阳县大春文武学校民转公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东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君朝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刘业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吴国平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张 雁 县财政局局长
秦海林 县教育局局长
王 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彦雷 县住建局局长
王建军 县司法局局长
李 玲 县审计局局长
汤广勇 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翁玉杰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邓红超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韩 华 县农商银行行长
郑 勇 袁寨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副县长刘业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国平、秦海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