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的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坐落详见清单),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原土地证号 |
土地用途 |
权利类型 |
面积(㎡) |
备注 |
1 |
王雪中 |
正阳县彭桥乡北街北侧 |
正国用(2005)字第054404号 |
城镇住宅 |
划拨 |
170.51 |
遗失补办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 |
用途 |
权利类型 |
面积(㎡) |
备注 |
2 |
王雪中 |
正阳县彭桥乡北街北侧 |
字第0057834号 |
城镇住宅 |
个人 |
360.00 |
遗失补办 |
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