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挂牌流程看这里!!
浏览次数:1325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6

城区交通秩序百日综合整治活动

告 知 书


    按国家有关规定,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等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此类车辆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自身没有安全保障,并且严重威胁到行人安全,成为城市交通的隐患。去年以来,全县此类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较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大。同时,因此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民事赔偿执行难度非常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生产、改装、销售、驾驶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等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标准的违规机动车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对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不合格产品、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机动车,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的,以及无证照经营、非法改装以及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依照《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有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四轮车,凡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无论是燃油还是电动,均属于机动车。其中,电动(或燃油)三轮车,不带驾驶室、整车装备质量超过400kg或者带驾驶室整车装备质量超过600kg的,属于汽车;在上述质量标准以下的,属于摩托车。而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的两轮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5公里,整备质量不高过55公斤。按照上述规定,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


按照法律规定,对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无证驾驶机动车,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准驾不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在此,诚挚提醒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四轮车,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和谐畅通。 


2019年8月1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大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

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是全体市民群众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电动三、四轮车主能从城市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配合此次整治行动,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正阳县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挂牌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我国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公告管理制度,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办理登记上牌。

办理号牌流程:

第一步查询车型。

持车辆合格证到交警大队车管大厅利用国家工信部与公安部车辆登记管理库进行查询确认能否上牌。

第二步准备相关证件。

1、购车发票: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产品合格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车主身份证明:身份证

第三步到保险公司购买车辆强制保险

第四步到税务部门缴纳购置税

第五步到交警大队车管大厅进行注册登记。

车管所电话:0396-8916599

地址:正阳县真阳镇慎西路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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