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530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7

日前,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正阳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通知》内容,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给予支持。为做好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62号)和《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农[2020]10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培育范围 

1.围绕脱贫攻坚战开展培训。扶贫培训全覆盖,面向贫困村培养产业扶贫和产业脱贫带头人。在开展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时,重培训产业扶贫带头人,增强其对所带贫困户的引领带动能力。在开展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时,重培训产业脱贫带头人,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 

2.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培训。以发展“四优四化”、推进“两个转型升级”为核心,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要以乡镇为单位加大需求调研,围绕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3.围绕返乡农民工创业开展培训。特别要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教育培训任务。 

全县安排年度培育任务9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50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400人。具体类型和补助标准如下: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产业扶贫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年度累计培训、实训(孵化)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12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培养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以及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产业脱贫带头人等。年度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天(≥4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三)重点培训对象1.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育对象,优先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带贫、扶贫带头人;2.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3.专业种养加能手(含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对象,重点面向在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专业生产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民、小农户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专业技术服务的农作物植保员、农业技术员、家畜繁殖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农机修理工、信息员、农村电商专员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 

(四)培训机构选择。 

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定或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4.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五)培训方式 

1.实行开班审核制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培训机构开班计划须经正阳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培训。 

2.实施班级管理制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行班级管理制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按班级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鼓励有需求的农民学员连续参加培训,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专业(产业)培训,或参加同一专业(产业)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同一专业(产业)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得超过8%。 

3.科学把握培训方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观摩交流、线上学习、模拟教学、孵化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课堂教学。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团队建设等形式开展。(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3)观摩交流。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拓宽发展思路,提升发展能力。(4)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5)模拟教学。包括模拟演练、情景体验等现场拟真教学形式。4.强化实训实践。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各培训机构按照就近的原则,优先选择省级挂牌管理的综合基地或实训(孵化)基地,统一设置线上、线下、课堂培训、实训配套的课程体系。原则上管理类实训、孵化教学不少于培训时间或者总学时的1/3,农业经理人不少于总学时的1/5;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培训时间或总学时的1/2。 

(六)课程设置 

区别设置培育模块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培训课程体系规划为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疫情防控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金融保险、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1.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含产业扶贫带头人)模块。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以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为目标,促进主体规范发展、带动小农户发展致富。产业扶贫带头人要注重成功扶贫、带贫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综合素养课约占总课程的10%;专业能力课突出产业融合、电子商务等,约占总课程的80%;能力拓展课要注重案例讨论、观摩交流等方式的考核,约占总课程的10%。2.专业种养加能手(含产业脱贫带头人)模块。专业种养加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以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产业脱贫带头人重点围绕成功脱贫案例教学,选择到脱贫致富带头人产业园区现场教学、观摩、交流,制定依靠产业发展的脱贫计划等。综合素养课约占总课程的10%;专业能力课突出种养加新成果应用和实操等,约占总课程的80%;能力拓展课要实训操作等方式的考核,约占总课程的10%。 

(七)考核评价及颁证 

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1.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2.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3.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考评。4.证书颁发。以上3种考评均达到合格,可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 


相关链接: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阳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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