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路面管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不文明交通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环境,正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即日起,禁止无牌照电动四轮在东西大街(东大街与花园路交叉口至西大街与慎西路交叉口)通行。
禁止通行的无牌照电动四轮车类型如下:
1、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四轮车;
2、不符合挂牌要求的电动四轮车。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正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