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0009 信息来源: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正政办〔2022〕38号 主体分类: 政策文件
生成日期: 2022-07-18 有效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

2022年7月18日


2022年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农业农村厅资源利用处视频会议要求,为实施好2022年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完成粪肥与沼液肥还田试点面积10万亩,根据全县沼液利用和粪肥利用实际情况,计划确定粪肥还田试点面积7-8万亩,沼液肥还田面积2-3万亩。试点区施用粪肥或沼液肥后,化肥用量亩均减少1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项目实施前有所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补助对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265号)文件规定,重点遴选支持粪污收集、粪肥积造和还田为一体的全链条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对象主要是可提供粪污收集处理使用服务的注册畜禽粪污处置企业、注册农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企业),以及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种植大户、土地托管等新型经营主体(统称社会化服务组织)。

结合2021年项目实施情况,2022年计划在全县遴选出4家集粪肥收集、积造、还田为一体的全链条社会化服务企业,2家集沼液肥收集、积造、还田为一体的全链条社会化服务企业。

三、实施区域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文件明确的实施区域要突出集中连片,打造一批有亮点、有看头的示范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实施,重点推进,确保项目实施成效。一是突出打造重点乡镇。在熊寨镇、新阮店乡、吕河乡、彭桥乡等乡镇选择基础好的村,集中连片打造一批“全链条服务+整村推进”有看头的示范区;二是突出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根据打造国家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示范县的需要,从全县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以及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种植大户中打造一批“全链条服务+新型经营主体”有亮点的示范点。坚持点面结合,完成项目实施任务10万亩,并示范带动全县绿色农业发展面积达50万亩以上。

四、时间节点

(一)补助对象遴选

2022年7月底前完成补助对象遴选。具体步骤:一是宣传申报。印发《2022年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符合条件者可申报。二是初审推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单位条件进行初审并推荐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考察筛选。由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逐个考察,评比打分,并撰写推荐报告。四是确定对象。根据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评定意见,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五是公示公告。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补助对象,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2年补助对象(项目承担单位)。

(二)确定实施地点与面积

2022年8月15日前确定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面积。在实施区域内,本着就近原则,由补助对象分别与项目实施所在的乡、村、种植大户进行对接,确定实施地点、面积,签订施肥协议,明确责权利,以协议形式约束项目实施管理。

(三)完成粪肥积造

2022年8-9月,完成粪肥积造任务。确定的补助对象要建立粪污收集台账,在全县范围内收集畜禽粪污进行粪肥积造,积造量要确保能满足项目施肥需要。施肥重量按2021年标准执行,即粪肥每亩地施肥200公斤,沼液肥每亩地施肥20方。9月中旬,由县畜牧中心牵头,县项目实施专班负责分别进行验收和第三方检测,确保补助对象准备的粪肥充足,质量合格。

(四)完成施肥任务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施肥任务。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群众代表的监督下,完成10万亩的施肥任务。建立健全肥料领取、施用监督档案,并在村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做好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豫农文〔2021〕246号)文件要求,由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由县畜牧中心收集汇总后,报县财政部门,经畜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拨付项目实施资金。

(六)项目总结与田间试验

2023年3月底前,由县畜牧中心完成项目总结,迎接省市考核评估;5月底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完成田间试验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协调推进。县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要发挥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专班和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农业农村、畜牧、财政等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项目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政策,为项目实施营造浓厚氛围。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确保项目实施每个实施环节既符合技术规范,又符合操作规范。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好项目实施的成效。

(三)建立台账,规范管理。补助对象要认真填写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污收集台账、收集处理台账和应用区域作物管理台账,确保粪污来源真实可信、粪污处理符合技术规范、粪肥施用去向清楚。同时要留存项目实施的原始票据、群众签字手续、公示审核验收材料、实施过程图片资料等,做到有据可查,形成相互印证的项目实施凭证材料。


附件1: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3: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技术指导组专家名单

附件4:正阳县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补助对象遴选条件


相关链接:《2022年正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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