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阳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0002 信息来源: 正阳县人民政府
名称: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阳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正政办〔2022〕47号 主体分类: 正政办
生成日期: 2022-09-19 有效性:

   为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24号)、《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驻发〔2021〕4号)、《驻马店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和保供能力;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黑加油站(点)和黑加油车,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油品行为,确保油品质量合格率按国VI标准稳定在95%以上;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偷税漏税行为,实现以票控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打击黑加油站(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驻发〔2021〕4号)文件精神,加强联动,密切配合,保持打击黑加油站(点)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并拆除被认定为黑窝点的违法违规自建油罐、橇装式加油设施(含内部站)等。依法依规取缔或关停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或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对商务部门认定为无法完善手续的加油站(点),由发证单位依法吊销已发证照或不予办理延期。(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严查流动黑加油车。以物流基地、施工工地、重型货运和油品运输车辆停车集中区等为重点,严查无证经营、非法改装并销售成品油的各种车辆,依法没收违法流动销售的成品油,扣留违法流动车辆。加大成品油运输车辆监管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车辆所属营运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偷漏税行为。加强加油站税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成品油流通领域以票控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或擅自改装加油机以及销售无票油、变票油等偷漏税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税务局;责任部门: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新能源、清洁能源、环保能源、绿色能源、调和燃料、轻质循环油等名义销售不符合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等油品行为。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大对油库、加油站(点)等油品质量抽检力度,重点抽检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省道加油站(点)。严禁违法购销、存储劣质油品,一经发现,追踪溯源,依法查处。(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

(五)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抽查发现的非法购销、存储劣质油品等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线索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

(六)加强安全环保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加油站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消防设施完备、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防范遏制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落实有关环保要求,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安装运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5日前)。县政府召开动员会,对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重点对辖区内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国、省道,以及物流基地、施工工地、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等区域进行排查,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黑加油车、黑窝点、橇装式加油设施等。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对照方案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三)重点检查阶段(2022年826日至10月15日)。县政府派出两个检查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时间表、整改措施等,限期整改、对账销号;问题特别严重的,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依法查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迎接市检查组对我县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监管水平和市场保供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陈金辉任组长,副县长陈喜中、县政府党组成员杨萌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按照《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驻发〔2021〕4号)文件精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强化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相关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良好秩序。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执法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对企业油品进行抽样并转送至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对查扣的劣质油品,由市场监管局转交中石化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处理。

(四)加强组织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建立健全奖励机制,鼓励举报投诉,拓宽线索获取渠道;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号码0396-8922349;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成品油流通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附件:1.正阳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专项整治油库现场抽查表

3.专项整治加油站(点)现场抽查表

4.专项整治油品运输车辆现场抽查表

5.专项整治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相关链接:图解:《正阳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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