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的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坐落详见清单),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书 |
房屋用途 |
权利人类型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驻马店巨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正阳县新民街东侧巨源城市花园二期9号楼18层1单元1802 |
原房屋所有权证书:豫2021正阳县不动产权第0051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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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企业 |
96.26 |
遗失补办 |
正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