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阳县养殖优质进口能繁母牛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0006 信息来源: 畜牧中心
名称: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阳县养殖优质进口能繁母牛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正政办〔2023〕12号 主体分类: 正政办
生成日期: 2023-06-28 有效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正阳县养殖优质进口能繁母牛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7日

正阳县养殖优质进口能繁母牛贷款贴息

实施方案

为鼓励养殖场户改良肉牛品种,扩大母牛养殖规模,提高养殖经济效益,夯实正阳县肉牛产业发展基础,计划对购买优质进口能繁母牛(以下简称“优质能繁母牛”)的贷款进行贴息,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贴息对象

正阳县境内贷款购买系谱完整的优质能繁母牛的养殖场户。

二、贴息范围

2023年1月31日-2025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用于购买优质能繁母牛的贷款给予贴息。

三、贴息标准及时限

对养殖场户用于购买优质能繁母牛的贷款在2025年12月前实际产生的利息,按照先缴后补的形式进行补贴。贴息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前的贷款贴息3年;2024年12月31日前的贷款贴息2年,2025年12月31日前的贷款贴息1年,2026年1月1日及以后产生的利息不再进行补贴。

四、实施程序

1、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加强贷款贴息政策宣传,鼓励有意愿的养殖户购买优质能繁母牛,养殖场户向乡镇(街道)申报购买头数和申请贷款金额,并承诺购买的母牛用于自己养殖,中途不转卖。

2、乡镇初审。贷款发放和母牛引进后,养殖场户将优质能繁母牛购买合同和贷款合同报所在乡镇(街道)备案,乡镇(街道)安排人员现场核实购买母牛数量。每年1月份,养殖场户将上年度结息凭证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再次组织人员对养殖场户优质能繁母牛存栏数量进行现场核实,发现中途有转卖现象的,不予进行贴息。乡镇(街道)将初审合格的贴息对象及贴息金额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备案。

3、县级复审。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汇总数据进行复审,复审后报县政府研究。

4、资金拨付。县政府研究通过后,将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贴息资金拨付到养殖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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