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会议研究,拟确定下列零售药店(见附件)为正阳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正阳县医疗保险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396-2359072 0396-2359069
拟新增定点的零售药店共7家,名单见附件。
正阳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