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正阳县2025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落实好国家肉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实施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夯实正阳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正阳县实际,起草了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1、实施区域
正阳县境内。
2、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饲养基础母牛1头(含1头)以上,并自愿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的养殖场户(企业),补助对象实行属地管理。
3、补助范围
项目实施期内产犊基础母牛(不含水牛、奶牛等品种)均可纳入补助范围。新增犊牛为养殖场户(企业)自有基础母牛或外购基础母牛所产后代,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不纳入补助范围。
4、补助标准
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养殖基础母牛定主体,新增犊牛数量定资金。每头产犊基础母牛财政补助不超过1500元。享受补贴基础母牛及所产犊母牛原则上要求在养殖场户(企业)饲养12个月以上。
5、实施期限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6、实施程序
(1)补助对象确定。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场户(企业)自愿申报。
(2)基础母牛登记。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到场到户登记补助对象基础母牛信息。
(3)新增犊牛核对。养殖场户(企业)新增犊牛后,由乡镇或街道安排人员现场核对并拍照。
(4)数据汇总报送。乡镇、街道将确定的补助对象、基础母牛、新增犊牛信息全部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5)项目审核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成立项目审核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工作;
(6)补助资金发放。项目验收后,畜牧中心统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并发放到养殖场户(企业)。
起草单位:畜牧中心
联系电话:0396-8922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