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意图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新精神,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问题整改,加强对全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我局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5〕36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6号)精神,代县政府办公室草拟了《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十章,1000余字,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5〕36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细化。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项目选址,第三章为项目立项,第四章为项目招标,第五章为项目实施,第六章为项目验收,第七章为项目资金管理,第八章为项目后期监管,第九章为责任追究,第十章为其他。在这里作一简要说明。
第一章总则。明确补充耕地的概念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包含哪些类项目等。
第二章项目选址。明确项目选址的条件和要求。
第三章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立项的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
第四章项目招标。对项目招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章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第六章项目验收。对项目验收和职能分工进行明确。
第七章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具体要求。
第八章项目后期监管。明确项目后期监管责任和分工。
第九章责任追究。明确在项目从业和管理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
第十章其他。明确文件执行期限和效力。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意见》起草工作是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的,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实施。已分别发向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了意见,拟报请县司法局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最后印发。
起草单位:正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6-8922956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