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切实保护和改善正阳县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破解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滞后、污染问题突出、环保意识薄弱等难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驻政〔2010〕45号);
三、主要内容
1、明确核心目标与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元投入、公众参与原则,到2015年实现饮用水安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领域达标,构建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
2、聚焦重点污染治理任务:涵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业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土壤与生态保护等关键领域,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等治理模式。
3、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完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投入政策,构建县乡村三级环保管理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与宣传教育,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起草单位:正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zyhb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