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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74485592933-2025-04239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正政办〔2025〕13号
成文日期 2025-08-13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5574485592933-2025-0423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正政办〔2025〕13号
成文日期 2025-08-13
公文时效 有效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阳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14 10:10

信息来源:

正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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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4 10:10


信息来源:

正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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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正阳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运营管理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8月13日

正阳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

运营管理方案

为加快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助餐嵌入式、融合式发展,更好为社区老年人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正阳实际,制定正阳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运营管理方案。

一、运营管理主体与模式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主体,在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一)公建公营:由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直接运营管理。

(二)公建民营(第三方运营):由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通过授权、合作等方式,择优选定专业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运营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服务标准、监管要求、退出机制等。

二、基本服务内容(各中心可根据实际调整拓展)

(一)生活照料:日间托管、休息照料、助浴助洁、代购代办等;

(二)保健康复:健康监测、康复指导、慢病管理知识普及、心理慰藉等;

(三)文化娱乐:图书阅览、书画棋牌、手工制作、节日活动、兴趣小组等;

(四)精神关爱:谈心交流、情绪疏导、咨询援助等;

(五)信息咨询与转介: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链接居家上门及机构养老等资源;

(六)养老助餐服务:提供集中堂食(需具有卫生许可证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运营条件与规范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主体为注册登记的法人,如有助餐业务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制售),管护人员无犯罪记录,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县民政局终审备案。

(一)场地设施:符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及消防安全、无障碍要求等,设有休息室、活动室、餐厅(配餐间)、卫生间等基本功能区域,配备必要设施设备。

(二)人员配备:每个日间照料中心最低配置1名专职负责人,负责人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和责任心。服务人员由中心根据服务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护理员、社工(或兼职)、厨师(或配餐员)、管理员等,需持证上岗(如养老护理员证、健康证等)。鼓励吸纳本地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志愿服务。

(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含消防、食品、人身)、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突发疾病)、投诉处理机制等。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时间、价格、补贴政策、管理制度、监督电话等,在中心显著位置公示。

(四)信息化管理:使用县级智慧养老平台或民政指定系统,实现服务对象管理、服务过程记录、补贴申请与结算、质量监控等信息化。

(五)收费管理:非基本服务项目可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应低于市场价格并公开透明。老年助餐补贴按本方案执行。

四、运营补贴

(一)基础运营补贴

中心类型

补贴标准

发放条件

县城区日间照料中心(真阳、清源、慎水)

3000元/月

开放≥22天/月,提供水电费用及人员工资凭证

其它乡镇日间照料中心

2500元/月

开放≥22天/月,提供水电费用及人员工资凭证

(二)养老助餐补贴

对实际提供助餐服务的老年人进行人次补贴。补贴标准:5元餐/人次补1元,8元餐/人次补1.5元,10元餐/人次补2元。

(三)补贴申请与发放流程

1.基础运营补贴

申请周期:按月申请和拨付。

申请材料:运营补贴申请表,当月服务明细清单。

申报流程: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提交上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到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核实材料真实性,做最终审核,审核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县民政局公示补贴审核结果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2.养老助餐补贴

申请周期:按月申请和拨付。

申请材料:运营补贴申请表,当月助餐服务明细清单。

申报流程: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上月申请材料,由社区居委会开展实地审查后,报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审核后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利用智慧用餐系统进行抽查复核,复核通过的拟补贴名单及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五、管理与监督

(一)组织保障

1.县级层面(民政局):负责方案的制定、修订、解释与宣传。统筹协调财政、发改、市场监管、卫健、住建、消防、残联等部门。指导监督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工作,组织人员培训。建设和管理县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对全县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2.乡镇(街道)层面(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与服务。负责运营补贴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组织对日间照料中心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常态化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社区层面(社区居委会):宣传政策,摸排老年人需求。组织老年人参与中心活动和使用助餐服务。对补贴对象进行初步核实。对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进行日常观察和信息反馈。

(二)资金保障与监管

1.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支持,鼓励社会捐赠。

2.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3.财务管理:运营机构必须建立独立、清晰的助餐服务财务账目,接受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绩效评价:县民政局、财政局定期(每年)对补贴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5.审计监督:接受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监督。

(三)质量与安全监管

1.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人员健康等符合法规要求。民政部门协助督促落实。

2.消防安全:消防救援机构、住建部门指导并监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民政部门定期组织检查。

3.服务质量:民政局制定服务满意度测评表,委托第三方或组织力量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每半年至少1次)。建立服务质量“红黑榜”制度。

4.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运营机构为服务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降低运营风险。

(四)风险防控与退出机制

1.风险防控:明确各方责任,建立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意外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投诉处理:设立县级和乡镇(街道)两级投诉电话和渠道,限时办结反馈。

3.退出机制:对运营机构:对于连续2次在县级民政部门服务质量考评不达标或被通报批评的,或发生重大舆情、重大安全事故、套取骗取补贴等情形的,县民政局督促委托方解除运营服务协议。

(五)整改与推进措施

1.关停一批。县民政局对全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评估,对不具备运营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关停。    

    2.转型一批。对社区居委会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承接运营的站点,转型为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

    3.新建一批。在县城区内,按照“住宅小区+物业+日间照料+老年助餐”的模式,新建一批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在乡镇,按照“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日间照料+老年助餐”的模式,规划建设一批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点)。

县民政局运营管理的养老服务中心参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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