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574485592933-2026-00334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正政文〔2026〕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5574485592933-2026-00334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正政文〔2026〕5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正阳县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的批复
正阳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将正阳县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的请示》(正自然资〔202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区范围为正阳县行政区域全境。禁猎区设立后,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相关工作。
二、县政府发布正阳县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通告。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火药枪、气枪、排铳、地枪、自制猎枪、射钉枪、弓弩及各种变形弩、地弓、弹弓、猎套、粘网、猎夹、捕鸟器、滚笼、地笼、犬捕、鹰抓、毒药、麻醉药、爆炸物、捕蛇夹、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铁夹、标枪、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辅助投射(标枪、钢钎及箭支装具等)等各种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或装置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投毒、麻醉、电击、电子诱捕、食物诱捕、活体动物诱捕、动物标本诱捕、利用野生动物生理习性诱捕、捣毁巢穴、强光、火攻、烟熏、网捕、挖洞、设置陷阱、捡蛋、仿声等各种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县政府通告,在禁猎区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县公安局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