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03 16:17
信息来源: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正阳县常住人员,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早8:00-12:00下午15:00-18:00)。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到市民中心21号窗口现场报名。
(二)考核
参加考核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考核方式:由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结合岗位特点采取面试或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正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
五、提醒事项
1.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报名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域内常住地、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申请成功需3天公示期后申请地认定方有效。
3.二次安置:首次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
咨询电话:0396—2351597
请下载:正阳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表.xls
正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