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0006 | 信息来源: | 税务局 |
---|---|---|---|
名称: |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正政办〔2023〕13号 | 主体分类: | 正政办 |
生成日期: | 2023-07-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为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指导,集中时间开展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力争实现全县已参保人员续保缴费率达到100%,新增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登记率要达到96%以上。
二、征缴方式
为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基层压力,提升社保信息的准确度、及时性。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缴费人通过网络终端自助缴费方式征收,7家签约金融机构(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原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各营业柜台和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人工缴费兜底服务的方式征收。
三、征缴时间
集中征缴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
网上自助缴费、7家签约金融机构(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原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各营业柜台和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人工缴费兜底服务时间:自征缴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四、参保政策和工作流程
(一)征缴对象
年满 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参保费。
(二)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 元、4000 元、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三)补贴政策
鼓励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省、市财政对每一位参保缴费群众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
1、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
2、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
3、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
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政府设立缴费年限养老金制度,即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的2014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连续缴费的,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随本人养老金发放。参保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缴费时段的,以最长缴费时段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按规定享受缴费年限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4号)要求,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等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县财政为上述几类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对上述困难群体及原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年满45周岁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对上述政府资助参保费用人员,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要积极做好动员工作,一律先正常参保缴费,将其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征缴期结束后,政府资助参保费用人员按照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部门提供的困难人员名单,归口管理,归口部门及时申请县财政资助资金,并及时将政府资助资金补助到位。
(四)待遇标准
参保人员缴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加上基础养老金标准(2023年全县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25 元)。
(五)网上自助缴费流程
往年度未参保缴费居民,可通过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通过线上“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办理或线下提供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进行自助缴费。
往年度已缴费居民,可选择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自助缴费:
1、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点击下方“微服务”依次选择“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选择缴费档次,输入手机号>>核对缴费信息>>缴费(推荐选择二维码支付)。
2、微信小程序缴费。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点击下方“微服务”,依次选择“微税保”>>选择“养老缴费”>>录入信息,选择缴费档次>>核对缴费信息——缴费。
3、支付宝“河南税务”缴费。搜索“河南税务”,依次选择“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如替他人缴费,点击“是否代缴”按钮)>>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选择缴费档次,输入手机号>>核对缴费信息>>缴费。
4、窗口缴费。参保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7家签约金融机构(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原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各营业柜台和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六)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集中缴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实需要通过集中征缴方式申报缴费的,由乡镇(街道)负责社保费征缴的工作人员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集中征缴。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时入库及费款安全,对社保经办人员在征收费款时实行“双限”报解,即征收费款达到10000元或收费累计达到5日的,要及时将代收费款存入税务机关待报解账户。
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居)委应及时对集中征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所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管理,严格遵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入流程,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安排县、乡社保经办机构及村级服务平台所需工作经费,确保经办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三)人社部门制定征缴计划、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信息管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等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及缴费工作的指导。做到个人账户精准管理,精准发放,切实提高运行质量。
(四)税务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收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五)新闻宣传部门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网上缴费方式全面了解、积极缴纳,营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六)民政、残联、卫健体委、乡村振兴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认真核实相关特殊群体人员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及时传送到各乡镇(街道)和人社、税务部门。
(七)为扎实做好参保登记及相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公安、司法、教育、医保、统计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基础数据共享工作,及时提供部门掌握相关城乡居民人员信息,方便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大数据比对核查,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身份,做好参保登记及相关业务工作。
(八)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任务数见附件),每周对征缴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于连续三周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征缴工作,把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开展征缴工作,入户指导网上自助缴费宣传,确保圆满完成征缴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和县人社、税务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城乡广大居民积极参保、自助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积极组织人力、投入财力,深入村组,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及网上自助缴费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出动宣传车等方式,确保群众“会操作”、“能缴纳”,提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与热情。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帮助居民算清“长远账”、“明白账”,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及缴费方式的知晓率,最大限度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参保居民及早缴费、长期缴费和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定期通报、奖惩挂钩等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形成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居)委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征缴政策性强,涉及城乡居民切身利益,人社、税务部门要严格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保证办理渠道规范、畅通。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征缴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不准个人存放现金、严禁开设个人账户存放资金,严禁挪用、坐支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五)加强督导,强化奖惩。征缴期间,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各乡镇(街道)征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周通报征缴排名情况。对领导重视、成效突出、参保登记率高、缴费率高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连续三周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同时,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干劲,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如下激励、奖惩措施:县财政按每参保缴费1人1元的标准拨付征收经费(由县财政补助的困难群众人员除外)。对在集中征收期内,积极征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6%以上(包含财政代缴人员),且位居前五名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年终对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的乡镇(街道)分别罚款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针对宣传动员参保人员缴费时选择高缴费档次(300元以上)的,人均缴费金额高于300元的前五名乡镇(街道),年终分别给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考核加分5分、4分、3分、2分、1分。以上奖惩由人社局、税务局负责考核,所罚款项由县财政直接划扣。
各乡镇(街道)要不断完善和优化原有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村(社区)经办人员积极性,确保集中征缴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正阳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乡镇(街道)任务分解表
2.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解户设立表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
正阳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各乡镇(街道)任务分解表
|
|
乡镇(街道) |
2023年度需缴费人数 |
真阳街道办事处 |
7085 |
清源街道办事处 |
10808 |
慎水乡 |
23333 |
熊寨镇 |
12778 |
兰青乡 |
16930 |
陡沟镇 |
17325 |
彭桥乡 |
14444 |
皮店乡 |
15411 |
大林镇 |
22883 |
铜钟镇 |
17429 |
吕河乡 |
15177 |
王勿桥乡 |
14662 |
永兴镇 |
13999 |
雷寨乡 |
23512 |
汝南埠镇 |
23561 |
新阮店乡 |
13613 |
油坊店乡 |
17852 |
袁寨镇 |
19573 |
寒冻镇 |
22120 |
付寨乡 |
16548 |
合 计 |
339043 |
附件2.
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解户设立表
账 号 |
名 称 |
汝南埠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00008016351700018 |
皮店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230008016351700018 |
雷寨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70008016351700017 |
同中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240008016351700016 |
清源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40008016351700021 |
陡沟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210008016351700018 |
油坊店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10008016351700020 |
付寨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050008016351700017 |
永兴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080008016351700022 |
吕河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090008016351700029 |
王勿桥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60008016351700015 |
大林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220008016351700024 |
岳城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20008016351700012 |
熊寨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30008016351700023 |
兰青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50008016351700018 |
新阮店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060008016351700017 |
西严店村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80008016351700014 |
彭桥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020008016351700028 |
慎水乡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070008016351700023 |
真阳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030008016351700022 |
袁寨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200008016351700020 |
寒冻镇代收养老保险专户 |
16509190008016351700020 |